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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与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达成公益合作
发布时间:2024/06/24


6月21日下午,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在丝绸之路国际艺术交流中心签署了公益合作捐赠协议。国家大剧院副院长王诚、管建波,影视节目制作部部长马荣国,发展合作部部长、艺术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文卉,河北省廊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许建军,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赵金峰,新绎控股董事长李晓菲,丝路中心总经理胡锋,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贾建华出席了签约仪式。


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第十年。为了进一步拓展与京津冀地区文化艺术机构的合作渠道,2024年4月,新奥集团与国家大剧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与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携手推动京津冀文化艺术协同发展。

根据协议,双方拟设立“文化艺术发展公益项目”,该项目以促进文化艺术发展为目标,内容形式包括艺术公益展演展映、青年艺术家孵化、艺术管理人才培训、艺术节活动支持等。未来,双方将不断发挥自身平台优势、资源优势,推动京津冀地区文化艺术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让文化发展的成果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

国家大剧院副院长王诚表示,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与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的合作建立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之下,在开展文化建设与建设文化强国方面拥有相同的责任与使命。未来,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与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将共同落实区域性文化发展战略,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方面发挥更强更好的作用。


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赵金峰表示,本次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以公益捐赠助力文化发展,象征着新奥公益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开拓与丰富。未来,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积极募集资金,做好双方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与国家大剧院开展更高水平和更多层次的合作,为高雅文化艺术在京津冀和全社会的弘扬和推广作出贡献,共同推动文化的繁荣。


国家大剧院艺术发展基金会作为由国家大剧院发起成立的非公募、独立法人社会组织,坚持独立运行、规范运作,建立了完整规范的基金会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艺术发展基金会以“资助文化艺术公益项目,促进文化艺术公益事业发展”为宗旨,致力于资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创作、推广、交流、传播、人才培养及作品展示的公益项目,进一步发挥国家大剧院作为国家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公益项目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和现代文明发展。

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5年。作为新奥履行社会责任的平台,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以“关注节能环保,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社会和谐”为使命,以“慈心为人、善举济世、和谐共生”为价值观,多年来在绿色发展、教育事业、精准扶贫、扶持青年艺术人才等多个领域实施了诸多公益项目,同时在文化、体育、卫生、助老、扶弱等方面持续投入,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